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对于推荐泰州市第叁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各学校,教研室: 根据泰州市教育局《对于做好泰州市第叁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泰州市第叁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对象 推荐范围为全市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教学研究等教育机构(含民办、行业办学)的在职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泰州市名校长、名教师,泰州市学科带头人不在推荐范围。 申报泰州市学科带头人的,一般应为泰州市教学能手,泰兴市名教师、泰兴市学科带头人;申报泰州市教学能手的,一般应为泰州市教坛新秀,泰兴市学科带头人、泰兴市教学能手;申报泰州市教坛新秀的,一般应为泰兴市教学能手、泰兴市教坛新秀。特别优秀的教师可破格晋升。 2007年确定的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教师培养对象中符合申报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条件的也可申报。本次不安排其他人员申报各类骨干教师。 二、推荐条件 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条件详见《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附件8)。 叁、推荐方法和程序 1.个人申报 (1)2007年确定的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教师培养对象申报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教师。同时,此类对象中符合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条件的一并申报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 (2)其他符合推荐条件的对象直接申报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 2. 学校初审上报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民主测评、组织听课、查看备课笔记和近3年分工表及课程表、教学实绩认定、个别谈话等形式,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施教能力、教科研水平、教学实绩等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意见,并在校内公示后,向市局人事科报送。 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下午:分界、元竹 下午:广陵、张桥、宣堡 下午:姚王、虹桥、滨江 下午:泰兴镇初中 3. 市教育局确定推荐人选 市教育局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分两个阶段进行评审: (1)对2007年确定的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教师培养对象申报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名教师的材料进行评审,产生泰兴市第叁批学科带头人、第二批名教师及首批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人选; (2)对所有申报泰州市第叁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材料进行评审,产生泰州市第叁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 评选结果经局长室研究后确定泰州市第叁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和泰兴市名教师、第叁批学科带头人及首批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名单。 4.整理上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对照推荐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学历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及职务聘书、骨干教师等次证书;近3年年度考核、课题研究、继续教育、公开课、示范课、讲座、参与命题的证明、培师等方面;近3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论着,论文发表、论着出版、获奖时间等均以 证书、论文复印件均需由学校确认属实并加盖公章。《名册》、《申报表》、《简表》报送时同时交EXCL格式电子文本(发13705266959@163m),凡复印件均需送交原件审核。 2.各单位为每个推荐人选整理一份综合考核材料,字数在800-1000字以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学校要从培养高素质专业化骨干教师队伍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坚持标准,规范评选程序,认真做好推荐评选的各项工作。 附件: 1.泰兴市、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名册 2.泰兴市、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3.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简表 4.2007年泰兴市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培养对象名册 5.2010年底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人员名单 6.泰兴市、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7.《泰兴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泰教人[2007]003号) 8.《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泰教人[2006]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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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推荐泰州市第叁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日期:2011-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