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对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16号)和《市教育局对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泰教人〔2016〕20号)精神,从今年下半年,我市首次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注册范围为&濒诲辩耻辞;我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叁年制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谤诲辩耻辞;。教师资格注册工作事关重要,文件明确提出:&濒诲辩耻辞;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破除了教师资格终身制,既有利于盘活现有教师资源存量,激发教师潜心教学、加强学习,提升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又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长学校摸清教师队伍底数,规范教师资格证书管理,推进教师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谤诲辩耻辞; &濒诲辩耻辞;教师资格注册结果有叁种: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对暂缓注册的教师要根据暂缓注册情形进行分类管理,暂缓期间不得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对注册不合格的要坚决退出教师队伍。&谤诲辩耻辞; 根据市教育局部署,现就糖心vlog官网教师资格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教师持证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请各位老师携带所具有的教师资格证书(含两本及以上证书)尽快到校办室闾建军老师处核查登记。在登记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统一答复: (一)教师资格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与本人身份证号码不符的几种情况处理方法: 1.第一代身份证升级为第二代身份证如果只是增加了年份和最后一位识别数,不需要变更;如果再有其它任何变化,必须进行信息变更。 2.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与本人身份证号码不符的其它任何情况,都必须进行信息变更。 (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资格种类等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上姓名不一致的,必须进行变更。 (叁)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只有15位或者17位,任何多一位或者少一位都是错误的,必须进行变更。 (四)证书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发的,须提交下列材料到发证机构(证书上的红印单位)进行补办: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二份(表格到校办室闾建军处领取);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到泰兴市教育局档案室人事档案中复印);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要随同携带,便于发证机构核查); 4.同底板小2寸证件照3张(用于制作证书); 5.因证书损毁影响使用的申请换发证书的,需将损毁证书上缴认定机构归档备案。 (五)信息变更者,请填写信息更正备案表(表格到校办室闾建军处领取),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最好也要带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到泰兴市教育局档案室人事档案中复印>),到发证机构(证书上的红印单位)进行信息更正。 信息变更和证书的补、换发必须在10月10日前办理好。 二、首次教师资格证书注册时间将于10月10日开始,在此之前,请所有老师准备好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2.普通话证书原件; 3.本人户口簿; 4.本人半年内的证件电子照。
2016年9月26日 |
对于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