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好“江苏教育发布”等微博、微信推广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5-04
全体教职工: 根据市教育局《对于做好“江苏教育发布”“泰州教育发布”“先锋泰州”微博、微信推广和应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引导力,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江苏和泰州教育改革发展。请各位教职工关注“先锋泰州” 微信公众号(本微信公众号党员及管理人员必须关注)、&濒诲辩耻辞;江苏教育发布&谤诲辩耻辞;&濒诲辩耻辞;泰州教育发布&谤诲辩耻辞;微博及微信公众号。请各系部、各科室将《微博、微信公众号订阅统计表》于5月9日上午11点之前提交信息中心汇总。 特此通知。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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