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泰教安〔2019〕16号
市教育局对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安全 教育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申报评选工作的 通知 各学校: 根据泰州市教育局《对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安全教育先进市(区)和先进学校及先进个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泰兴市安全教育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考核实施意见》(修订稿)(泰教安〔2017〕28号)精神,现就做好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安全教育先进学校:各学校对照《泰兴市安全教育先进学校考核评估表》(见附件1)自评申报,自评分值达100分的可申报泰兴市安全教育先进学校。市教育局通过平台数据监测和综合考评,在申报学校中确认市级先进学校若干名,并遴选推荐泰州市安全教育先进学校。获得泰兴市安全教育微课、微剧、微练&濒诲辩耻辞;叁微&谤诲辩耻辞;视频征集评比组织奖的学校将优先推荐。 2.安全教育先进个人: (1)参评对象:中小学幼儿园分管领导、安管办主任、安全教育平台管理员、班主任等。 (2)参评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教育实验区的各项工作部署,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熟悉安全教育平台工作内容、要求和流程,按时高质完成安全教育课程实施和专题教育活动,所负责的学校、班级参与率和完成率较高。在泰兴市安全教育微课、微剧、微练&濒诲辩耻辞;叁微&谤诲辩耻辞;视频征集评比中获奖的个人将根据获奖等次优先参评。 (3)评选方式: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市教育局通过综合考评,确认市级先进个人若干名,并遴选推荐泰州市安全教育先进个人。 二、相关要求和事项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对申报的先进个人要严格筛选,从严把关。要将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作为推进学校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弘扬先进,树立典范,不断促进安全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2.各学校对推荐的先进个人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各学校务必于 附件:1.泰兴市安全教育先进学校考核评估表 2.泰兴市安全教育先进学校申报表 3.泰兴市安全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 泰兴市教育局
附件1 泰兴市安全教育先进学校考核评估表 学校:
注:此考核评估细则适用2018—2019学年度,数据采集时间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止
附件2 泰兴市安全教育先进学校申报表
附件3 泰兴市安全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
|
对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安全先进个人申报评选工作的 通知
日期:2019-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