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寄宿学生中午在教室午休的规定
日期:2012-09-01
各系部、班主任:
为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促进校园秩序稳定,学校决定全校寄宿学生统一到教室午休,具体规定如下:
1.各系部统计好所属班级寄宿学生准确人数;
2.所有寄宿学生中午12:15到教室集中,统一午休;
3.午休期间寄宿学生不得大声喧哗和有其他破坏午休纪律的行为,不得在校园内逗留;
4.午休期间各系部值日老师必须到班清点人数,加强巡查。对违规学生进行管理、教育,并将情况及时向班主任联系,将结果列入班级考核系统。
5.所有走读学生一列在家午休,中午必须于13:30以后方可进校;
6.学校值日老师将对各系部的午休纪律进行检查、考核;
学 工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