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展2012—2013年度 泰兴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11-26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鼓励广大班主任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规律,推进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市教育局通知,决定开展2012—2013年度泰兴市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热爱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从事班主任工作叁年(含叁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2.所带班级在近叁年内,至少一次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或校级(含校级)以上文明班级(先进班集体)。 3.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关注每个学生健康成长,所带班级未出现重大事故。 4.班主任工作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在近叁年内至少在校级(含校级)以上提交或发表一篇教育案例、德育论文,或在校级(含校级)以上主题班会评选中获奖。 二、评选要求 1.各系(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结合平时的考核认真挖掘,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候选人要经过本人陈述,系部评议,尽可能向常年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倾斜。 3.各系(部)推荐名额: 机电系:2名; 经化系:2名; 建筑系:4名; 机械系:2名; 单招部:6名; 4.各优秀班主任候选人须提交申报表(见附件)和一篇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5.各系(部)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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