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为班主任评比及津贴发放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特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方式 (一)本办法采用系部考核和学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系部考核实行日考核、月度考核与学期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学校考核实行以学期考核为主的方式。 (二)考核内容由班级常规考核和班主任自身工作考核组成:班级常规考核以一日常规检查为基础,按月统计;班主任自身工作(班主任到班值班情况,班会情况,班主任工作会议、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和班主任工作材料等)。 叁、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由系部考核津贴和学校考核津贴组成。 (一)系部考核津贴:月基本津贴+月午餐补助津贴+月常规考核津贴,由系部按月考核、统计、上报。 1.月基本津贴标准:根据班级人数,按照(5元/生/月)标准进行计算,不足30人的班级以30人计算。 2.月午餐补助津贴:学校按照100元/班主任/月的标准划拨给系部。由系部对班主任的出勤(值日)进行考核。班主任参加系部值日,每月规定至少8天(每周至少2天),全勤的可得全额补助,而缺一天扣12元。每月底由系部根据考核情况抄报学工处。 3.月常规考核津贴:按照系部每月考核成绩,各系部分叁个等级,前叁分之一的为90元;中间叁分之一的为70元;后叁分之一的为50元。 4.系部考核内容(见附件)。 (二)学校考核津贴: 1.学校考核费用标准:根据学期考核成绩,在各系部范围排序,前叁分之一的为450元/学期;中间叁分之一的为350元/学期;后叁分之一的为250元/学期。 2.考核部门:学工处考核占40%,团委、总务处和安全办(保卫科)考核各占20%。 3.考核内容(见附件二)。 四、评先评优 (一)学期综合考核积分在各系部列前叁分之一名次的班主任,有资格参加学校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中间叁分之一名次的,为合格班主任;连续两学期考核积分在后叁分之一名次的,为不合格班主任。 (二)班主任年度考核积分在各系部列前叁分之一的,有资格参加省、市级优秀班主任和先进班级集体的评选。不合格的班主任经校长室研究予以解聘,停聘班主任一年以上,并且不承认其班主任经历。 五、考核方法 1.学校每天安排3人进行值日,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每天可安排2——3人值日(包括值夜),进行常规检查、评比打分。 2.每天检查时间:上午6:50—晚上9:30(深夜抽查的除外);下午1:50—21:30;值夜老师21:30进入宿舍。 3.学校考核由学工处、团委、总务处和安全办(保卫科)进行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 六、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在学工处。
学 工 处 二0一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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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考核及津贴发放细则》
日期:2015-04-01